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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1. 西周的宗法制度 論西周宗法制度的特點

          Sep27

          以下文字資料是由(歷史新知網www.hugsforbaby.com)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后發布的內容,讓我們趕快一起來看一下吧!

          西周是奴隸社會時期,為了進一步鞏固周朝政權,周公還“制禮作樂”,制定和推行了一套維護君臣宗法和上下等級的典章制度。主要有“畿服”制、“爵謚”制、 “法”制、“嫡長子繼承”制和“樂”制等。其中最重要的是嫡長子繼承制和貴賤等級制。在殷商時,君位的繼承多半是兄終弟及,傳位不定。 > 周公確立的嫡長子繼承制,即以血緣為紐帶,規定周天子的王位由長子繼承。同時把其他庶子分封為諸侯卿大夫。他們與天子的關系是地方與中央、小宗與大宗的關系。周公還制定子一系列嚴格的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親疏、尊卑、貴賤的禮儀制度,以調整中央和地方、王侯與臣民的關系,加強中央政權的統治。

          >西周宗法制度結構圖

          西周的國家實行分封制。即古書中所說的“封建”,而分封制的基礎則是宗法。 > 宗法是中國古代社會血緣關系的基本原則,其主要內容是嫡長繼承制。宗法制度是在父權家長制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和發展起來的,由它構成了等級階梯,形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基本的社會政治制度。商代已有嫡長繼承的雛形,到了西周時期,這一制度得到充分的發展,達到完備的程度。 > 嚴格意義的宗法,只在卿、大夫、士的范圍內施行。這些階層各家族的始祖,一般是國君的別子。國君的嫡長子立為太子,繼承君位,其他各子即為別子。因為別子也是國君之子,故又稱公子。別子不能與繼承國君的太子同祖,必須分出去自立家族,成為這個家族中嫡長繼承系統的始祖,不再改變,稱為大宗。別子的長子以外各子,長孫以外各孫……,都是庶子,對大宗而言,稱為小宗。其間血緣關系超過五代,就不再宗原來的小宗。由大小宗構成的整個家族中,大宗居于族長地位,稱為宗子。始立這個家族的別子一般有卿、大夫爵位,爵位即由宗子承襲。

          >西周宗法制度結構圖

          廣義說來,宗法也適用于周王室。周王的嫡長子立為太子。其他王子多分封為王畿內 > 外的諸侯,其間血緣關系原則頗與卿、大夫、士的宗法相似。周初分封同姓,就體現了這樣的原則??低踔?,周朝疆域大體固定,分封的機會減少,太子以外各子多留在朝中為卿、大夫,但分封并未絕跡。直到周宣王二十二年(前806),宣王還把其弟友分封在鄭(今陜西華縣東)。 >小宗圍繞大宗,卿、大夫拱衛國君,諸侯藩屏周王。再加上與異姓間的婚姻聯系,構成龐大的血緣關系網。西周統治者希望用這種關系維護他們的地位和特權。 > 依據宗法制度的組織形式,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更高的統治者,又是全體姬姓宗族的“大宗”,即更大的族長。他既代表社稷,又主持宗廟的祭祀。 > 天子的宗廟,祭祀自始祖以來的歷代祖先,是全國規模更大、地位更高的祭祀祖先場所,稱為“太廟”。歷代祖先,以始祖為中心,按昭穆排列,都有一定的地位,只有天子才有這種祭祀列祖列宗的特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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